2020年6月28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一般公共预算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一、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
三、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拨款情况
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图们市司法局是由政府主导,财政出资,负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释解教人员居住地帮教小组建立、完善帮教制度及措施,落实安置工作;负责管理全市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及组织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全市镇、街道法律服务工作及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岗位培训、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市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经济有困难的公民、外国人和拟判死刑的人等符合法律援助要求的法律援助案件的辩护。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我局内设6个机构,分别为政治处、法制宣传科、行政监督科、社区矫正办公室、基层工作指导科、机关党支部,下设图们市基层司法所和图们市法律援助中心。
2019年实有人员52人,其中:在职人员40人,其他人员12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一般公共预算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一、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等。
二、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
2020 年收入总预算478.22万元,收入比 2019年减少38.39万元。
三、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
2020 年支出预算 478.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6.72万元,占 85.05%;公用经费71.5万元,占14.95%。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 478.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8.22万元。支出包括:行政运行368.95 万元,养老保险50.3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54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38.37万元。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8.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6.72万元,占 85.05%;公用经费71.5万元,占14.95%。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xx万元,人员经费406.72万元,占85.05%;公用经费71.5万元,占14.9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1.5万元,主要包括:其他交通补助、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拨款情况
2020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55万元,比 2019 年预算数减少69.41万元。其中:车辆更新预算减少69.41万元。其他无增减变化。
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368.95万元,比 2019 年预算数减少82.5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今年无基本支出内采购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 2019年 12月 31 日,单位共有车辆 12 辆。
第 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通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游、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文档附件:
图们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xls